读历史书的时候,常常会有一些固有印象,不知原因究里,却默认为事实真理,将其视作常识。
例如说起明朝官员俸禄,都是如何微薄低廉,不足养家糊口,才导致后来官员贪婪腐败、吏治败坏。那这笔工资到底有多低,以至于朝廷官员只能靠贪污腐败才能生活。
一、俸禄薄否?
明末清初的著名思想家顾炎武,曾经说过:
“今日贪取之风,所以胶固于人心而不可去者,以俸给之薄而无以赡其家也”。
并且在回顾了从西周到明代的俸禄制度后,感叹道:
“自古百官俸禄之薄,未有如此者。” 1
顾炎武的看法,不仅清代的史学家赵翼等人认同,在清修的《明史》中将这句话原文转述,当代的研究者也大多认可这一观点,认为洪武初年的“薄俸”制度致使往后明清官吏不得不贪,难以保持廉洁,人心道德、吏治朝纲不断的堕落。
那么明朝时候的官吏的薪资到底是多少呢?以古代地方基层主管的知县为例, 明清时期,京县知县是正六品职,地方知县则是正七品官员。
洪武二十年(公元1387年),朱元璋进行第三次俸禄改革,取消俸钞,始定百官岁禄,自后为永制:
“正一品岁米一千零四十四石;从一品岁米八百八十八石;正二品岁米七百三十二石;从二品岁米五百七十六石;正三品岁米四百二十石;从三品岁米三百一十二石;正四品岁米二百八十八石;从四品岁米二百五十二石;正五品岁米一百九十二石;从五品岁米一百六十八石;正六品岁米一百二十石;从六品岁米九十六石;正七品岁米九十石;从七品岁米八十四石;正八品岁米七十八石;从八品岁米七十二石;正九品岁米六十六石;从九品岁米六十石。”
七品知县的年俸,只有区区九十石,看上去好像真的很少,但这点工资,真的刻薄吗,我们常说,皇帝不差饿兵,朱元璋还能叫自己的官员饿着肚子办差?
那么九十石到底是多少呢?
为了令食禄者知所恤民。朱元璋于洪武二十五年(公元1392年)命户部臣备录文武大小官品岁给俸米之数,以米计其用谷之数,又计其田亩出谷之数与其用力多寡,编辑成书,赐名《醒贪简要录》。
其中记载了朱元璋制定官吏工资标准的理论依据,也详细地计算官员所得的俸米,如折合成稻谷是多少、按照平均亩产折算需要多少亩地、农民耕种这些地需要花费多少劳力等。
以明朝正一品官员为例,其俸禄是每月支米87石,一年1044石。明代的一石米大约是现在的155斤,年薪就相当于16.182万斤大米。
而米来自稻谷,加工1044石米需要2620石稻谷。而要生产2620石的稻谷,则需要用田873亩。种田需要耕牛,按一头牛耕地50亩计算,需用牛17头。田间劳作方面的人力花费,按一个人种田15亩计算,需要57个人耕种。收割之后,农夫挑一担未脱粒的稻禾只能出4斗稻谷,所以1044石米需要6550挑。如果从田里把稻禾挑到打谷场是一里路,再回去挑也要走一里路,来回就是2里,这样算下来为了挑担就得走13100里。红军长征也才两万五千里,为了一名正一品官员的俸禄,农民就得走上半个长征路的路途。
因此,正一品官员俸禄每月的87石米看起来似乎不多,但为了这份俸禄,老百姓却不知要花费多少劳力和辛苦。
“如此筋骨劳苦,方得许多粮米。”所以朱元璋就此反问道,“为官者既受朝廷重禄,尚无餍足,不肯为民造福,专一贪赃坏法,亡家果可怨乎?”
由此可知,朱元璋在制定官吏工资标准时并没有让官吏空着肚子干革命的意思,相反,他认为官员“若将所得俸禄养家,尽自有余”。
这是正一品的高官贵勋的工资标准,不足以代表大多数官员的水平,再以数量众多的地方基层主管的七品县令的工资来计算,月薪是7.5石大米,年薪只有90石,与一品官员的月薪相比就少的可怜。但按照《醒贪简要录》的算法,也需要70多亩地、5个农民专门为之生产,光是挑那些稻禾就需要走1000多里地,《中国历代粮食亩产研究》认为明代一石重153.5斤,一斤重594.6克,91.2711千克。七品知县的年收入相当于现今的8214.399千克,约等于16428.8斤,8.2吨的粮食。所以,很难说这个工资标准低得让人无法接受。
而明朝时期的物价水平如何,根据嘉靖年间的海瑞自己的说法记录,当时的“猪肉二十五斤,价银五钱四分”、“大羹牛肉二斤,价银四分正”。这时已经是明朝中后期,国家承平百年,物价相对平稳固定。
成书于清初的小说《樵史通俗演义》开篇有讲:
「且说明朝洪武皇帝定鼎南京,永乐皇帝迁都北京,四海宾服,五方熙,真个是极乐世界,说什么神农、尧、舜、稷、契、、夔。传至万历,不要说别的好处,只说柴米油盐、鸡鹅鱼肉、诸般食用之类,那一件不贱。假如数口之家,每日大鱼大肉,所费不过二三钱,这是极算丰富的了。还有那小户人家,肩挑步担的,每日赚二三十文,就可过得一日了;到晚还要吃些酒,醉熏熏说笑话,唱吴歌,听说书,冬天烘火夏乘凉,百般顽耍。那时节大家小户好不快活,南北两京十三省皆然。」
可得知,明朝大部分时期里,饮食粮价都是平贱便宜的,依照官员的收入水平,完全是富裕有足的,而且最重要的是,这笔工资旱涝保收,不受饥年荒灾的影响。
正因如此,在颁行的《醒贪简要录》序言中,朱元璋曾告谕廷臣:
“四民之中,士最为贵,农最为劳。士之最贵者何?读圣贤之书,明圣贤之道,出为君用,坐享天禄。农之最劳者何?当春之时,鸡鸣而𧺫,驱牛秉耒而耕,及苗既壮,又须耘薅,炎天赤日,形体憔悴。及至秋成,输官之外,所余能几?或遇氺旱虫蝗,则举家遑遑无所望。今居官者不念吾民之艰,至有刻剥而虐害三事,无仁心之甚。”
在朱元璋(皇帝)的眼中,自己开给官员的工资,虽然不厚,但也不薄,手下的官员大臣却还要贪污受贿、剥削民脂民膏,这位农民出身的皇帝自然不会心慈手软。
洪武二十五年(公元1392年),朱元璋令人编《醒贪简要录》颁布天下,规定官吏贪赃银六十两以上的斩首示众,并把皮剥下来,填塞以稻草和石灰,挂在官府案桌旁,以警示继任官吏不要重蹈覆辙,即为“剥皮揎草”。
二、俸禄厚否?
在皇帝看来,自己开出的工资并不低,那对于在其手下做事当官的官员们则是如何看待呢?
康熙八年(1669年),监察御史赵臻(赵璟)就对此提出质疑:
“若以知县论,计每月支俸三两零,一家一日,粗食安饱,兼喂马匹,亦得费银五六钱,一月俸不足五六日之费,尚有二十余日将忍饥不食乎?不取之百姓,势必饥寒。……臣以为俸禄不增,贪风不息,下情不达,廉吏难支。请敕查取原定经费银数及额设款项,从长计议,或将本省应征税银与折纳赎银加增官员俸禄。”
就个人来说,单纯的吃饭,肯定是饿不死的,但官员的支出,并不只有吃饭温饱
于公
一县之大,百里之地,十余万户人家,而朝廷正式任命的在职官员有多少呢?
只有三位。
县。知县一人,正七品县丞一人,正八品主簿一人,正九品其属,典史一人。所辖别见
知县,掌一县之政。凡赋役,岁会实征,十年造黄册,以丁产为差。赋有金谷、布帛及诸货物之赋,役有力役、雇役、借债不时之役,皆视天时休咎,地利丰耗,人力贫富,调剂而均节之。岁歉则请于府若省蠲减之。凡养老、祀神、贡士、读法、表善良、恤穷乏、稽保甲、严缉捕、听狱讼,皆躬亲厥职而勤慎焉。若山海泽薮之产,足以资国用者,则按籍而致贡。县丞、主簿分掌粮马、巡捕之事。典史典文移出纳。如无县丞,或无主簿,则分领丞簿职。县丞、主簿,添革不一。若编户不及二十里者并裁。
《明史》卷七十五·志第五十一·职官四
要管理偌大的地方,涉及刑名、钱谷、文牍诸多杂事,还有往来送迎、出行巡按,就需要专门专业的人才,幕友师爷、门子长随等职进行辅佐。这笔必要的花费,朝廷是不会掏钱的,都需官员自己出钱聘雇,因此额外的津贴是不得不然之事。
甚至在康熙初年,朝廷还取消了本就不多的衙役和书吏,“康熙元年裁各吏书工食银,康熙二年裁减仓、库、学书工食银”,一裁就是两百多年,这笔钱也就自然转移到管辖官员和当地百姓身上。
于私
在官场上的往来交际要花钱,巴结上司要花钱、维持自身体面生活要花钱,办好差事也要自己花钱雇佣临时工,朝廷发下来的就这么多,多种因素促使下,逼迫着官员们不得不贪。
康熙朝林启龙在《严贪吏以肃官方疏》中所说:
“参谒上司,则备见面礼;凡遇年节,则备节礼;生辰喜庆,则备贺礼;题授保荐,则备谢礼;升转去任,则备别礼。以州县之大小,分礼物之多寡,以馈赠之厚薄,定官评之贤否。”
康熙帝对陋规深也有了解,他曾说:
“地方官谄媚上官,苛派百姓,总督、巡抚、司道又转而馈送在京大臣。”
再正值的大臣,面对正常的人情世故,总不能不听、不去、不参加、不随礼,与世隔绝吧。
康熙四十八年(1709年)九月,上谕河南巡抚鹿祐曰:
“所谓廉吏者,亦非一文不取之谓。若纤毫无所资给,则居常日用及家人胥役,何以为生?如州县官只取一分火耗,此外不取,便称好官。若一概纠摘,则属吏不胜参矣。”同年十一月上谕大学士等曰:“凡事不可深究者极多,即如州县一分火耗,亦法所不应取……若仅以此法一概绳人,则人皆获罪,无所措手足矣。”
就是默许了官员们在一定的范围内来,通过各种手段,补足自身在标准工资下养廉的俸禄,至于取多取少,只能取决于大小官员们的良知了。
于情
读书学习,便意味着脱产学习,枯坐书桌前,不但不能帮助家庭耕织赚钱,反而还要不断消耗大量的积蓄来参加学习活动,小户人家,举全家之力以奉一人,就为了盼着有朝一日,出人头地。
成则鸡犬升天,失败了,则破家败业,无异于一场赌博。
高风险的投入,必须要有高额的回报,才能吸引到全天下的人参与进这场有进无退的规则里。
读书科举,皓首穷经,一朝科举得中,孟郊“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日看尽长安花。”,范进中举喜极而疯,孔乙己没有进学成为秀才,终身潦倒落魄。
宋真宗的《劝学》一诗就直白的道破了读书做官的真实原因:
富家不用买良田,书中自有千钟粟。
安居不用架高堂,书中自有黄金屋。
出门无车毋须恨,书中有马多如簇。
娶妻无媒毋须恨,书中有女颜如玉。
男儿欲遂平生志,勤向窗前读六经。
当初科举的时候,说好的千钟粟、黄金屋和颜如玉,现在一朝高中,终于成为了人上人,却只有区区九十石大米,反而要求大小官员不纳妻妾,不穿华服,不住豪宅,勤俭奉公,克己忘私。
付出的代价和收获不成正比,要本就追求发财掌权的人,一心一意,忠君奉职,违背欲望和人性,显然是不可能的。
再有就是通货膨胀的问题,国朝百年,民间的物价水平当然不会还停留在刚刚建国时期的破败贫穷状况,而这种状况,甚至延续到清朝,也是参照明代万历的《大明会典》制定的薪资标准来给付工资的,也就是说,朱元璋制定的工资,从洪武二十年(公元1387年)到宣统三年(1911年),524年都没有涨过一文,反而还不断的被朝廷和当时的物价打折扣。
官品 | 米(石) | 银(两) | 钞(贯) | 官品 | 米(石) | 银(两) | 钞(贯) |
---|---|---|---|---|---|---|---|
正一品 | 12 | 215.512 | 7128 | 从一品 | 12 | 183.844 | 6036 |
正二品 | 12 | 152.176 | 4944 | 从二品 | 12 | 120.498 | 3852 |
正三品 | 12 | 88.84 | 2760 | 从二品 | 12 | 66.916 | 2004 |
正四品 | 12 | 62.044 | 1836 | 从四品 | 12 | 54.736 | 1584 |
正五品 | 12 | 42.556 | 1164 | 从五品 | 12 | 37.684 | 996 |
正六品 | 12 | 35.46 | 540 | 从六品 | 12 | 29.084 | 396 |
正七品 | 12 | 27.49 | 360 | 从七品 | 12 | 25.894 | 324 |
正八品 | 12 | 24302 | 288 | 从八品 | 12 | 22.708 | 252 |
正九品 | 12 | 21.114 | 216 | 从九品 | 12 | 19.52 | 180 |
就这点俸禄,朝廷也不是老老实实按时足量支发,明朝还实行俸钞折色制度,所谓折色,是指俸禄的支给由禄米改折为钱、钞、银等货币以及绢布、苏木、胡椒等实物。明朝折色支付目的是转移朝廷财政上的困难。折色物品往往不考虑官员是否需要,折色标准明显低于市场比价。
除了以物折色,还使用朝廷的官方纸币——大明宝钞来代替银两铜钱充当货币,由于当时纸质较差,大明宝钞难以耐久,且明代朝廷并无相关的金融知识,对纸币只发不收,既不分界,也不回收旧钞,致使市场上流通的纸币越来越多,宝钞泛滥成灾,发行当年就通货膨胀,贬值极快,人民纷纷弃之,根本用不出去。
官员拿到手之中的,除去宝钞和胡椒苏木后,才是真正的工资水准,本来就少的工资,在经过不断的贬值缩水后,连最基本的养家糊口都做不到了。以至于万历朝的于慎行阁老竟然仰天长叹大明王朝的官俸连北汉小朝廷都不如:
“至北汉刘崇以太原一道正位建国,宰相月律止百缗,节度使止三十缗,较之唐末已为太减矣。乃今一统之盛,宰相月俸犹不能半此,则近代之俸可谓至薄矣。”
——于慎行:《谷山笔麈》卷9《月俸》
永乐年间,任双流知县的孔友谅就已经直白的说出真相:
“国朝制禄之典,视前代为薄。今京官及方面官稍增俸禄,其余大小官员自折钞外,月不过米二石,不足食数人,仰事俯首之资,以道路往来,费安所取资。贪者放利行私,廉者终萎莫诉。”
如此种种,如何怨得读书人舍下脸皮贪污腐败。
由此得出的结论就是:官员的俸禄不薄,但不够用。
总结一句话:高薪不一定养廉,但薄俸之下一定贪腐。
- (《日知录》卷十六“俸禄”条)。 ↩
贪腐是因为仕途经济,自古皆然。